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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日公益活动暨启动“校长杯”校园足球联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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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2-17 12:21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内足组字﹝20152

 

内蒙古自治区推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日公益活动

暨启动“校长杯”校园足球联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推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促进我区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试点工作,大力推进校园足球运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1531日下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内蒙古青少年校园足球日公益活动,同时启动“校长杯”校园足球联赛。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日公益活动暨启动“校长杯”校园足球联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日公益活动暨启动“校长杯”校园足球联赛工作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推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2月16

 

 

 

内蒙古自治区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日公益活动

暨启动“校长杯”校园足球联赛工作方案

(自治区推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0152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校园足球普及力度,大力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发展,自治区推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拟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内蒙古青少年校园足球日公益活动,并启动“校长杯”校园足球联赛。

一、活动主题

快乐足球  放飞梦想

二、活动方式

自治区与各盟市领导小组在同一时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内蒙古青少年校园足球日公益活动,同时启动“校长杯”校园足球联赛,形成上下联动、全面发动的生动局面。

三、活动内容

(一)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宣传足球知识、技能、文化和青少年校园足球有关政策。

(二)自治区及盟市领导向部分学校赠送足球,优先向600所国家级足球特色学校发放,逐步覆盖全区所有中小学。

(三)渐次启动2015年“校长杯”、“旗县长杯”、“盟市长杯”和“主席杯”校园足球联赛。

(四)优先在国家级足球特色学校开设足球课,并写入新学期课程表,其他学校逐步开设。

(五)发起“希望工程快乐足球公益活动”。在自治区青基会设立“希望工程快乐足球公益基金”,主要向全区31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和7个自治区扶贫工作重点县的中小学倾斜,开展捐赠足球、赞助球队、建设“希望足球场”、捐赠希望工程快乐足球园地、开展足球教练支教计划和足球运动教学技能培训、举办青少年足球比赛和“校园足球夏令营”等活动。

四、主办单位:

自治区推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

各盟市推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体育局、团委配合)

五、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日公益活动暨“校长杯”校园足球联赛启动仪式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31日下午3:00

地点: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第五幼儿园

(二)参加人员

自治区领导;

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领导小组部分负责人;

部分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校长及足球教练员、运动员代表;

活动所在学校部分师生。

(三)活动议程

1、开学仪式:升国旗、奏国歌;校园足球文化展示。

2、赠球活动:自治区领导将分别在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第五幼儿园向部分足球特色学校校长及教练员、运动员代表赠送足球和充气球门。

3、自治区副主席、领导小组组长白向群宣布“校长杯”校园足球联赛启动。

4、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举行“校长杯”足球联赛启动仪式,包括标准化入场仪式、领导开球、揭幕战鸣哨开赛等。

(四)任务分工

自治区本级活动由呼和浩特市推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筹备、组织,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体育局、团委等部门和单位配合落实。

六、相关要求

(一)各盟市要在本地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高等学校中各选择1所学校,与自治区同步举行内蒙古青少年校园足球日公益活动暨“校长杯”校园足球联赛启动仪式。盟市领导要向部分足球特色学校赠送足球,所需足球由自治区统一派送。12盟市每个盟市分配100个足球,31日前发放到位。

(二)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自20153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分期开展“校长杯”、“旗县长杯”、“盟市长杯”和“主席杯”校园足球联赛。时间进度上,要在51日前后完成“校长杯”、“旗县长杯”、“盟市长杯”校园足球联赛,在61日前后完成“主席杯”校园足球四级联赛。

(三)各盟市要参照自治区制订相应的活动方案,并于活动结束后将实施方案和总结报告分别报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呼和浩特市在蒙古族学校举行的活动与自治区一同举行,并承担自治区活动的承办任务;在其他学校举行的活动,由呼和浩特市自行筹备、组织落实。

(四)自治区及各盟市党委宣传部要牵头抓好本次活动宣传策划工作。各驻呼中央媒体及内蒙古日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体育足球频道、北方新报、内蒙古新闻网、正北方网等自治区媒体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要在31日春季开学前后形成持续宣传热潮,使“快乐足球  放飞梦想”这一主题深入每一个校园,并将宣传情况分别报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一)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史小平  手机:18947107875  传真:0471-6923813

(二)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

        手机:18504728466  传真:0471-2857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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